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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人寿以案说险之谨防“索赔代理”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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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9-14 11:16:42 来源:

【案例介绍】

近期,客户刘大爷反映,之前因脑梗住院治疗期间,曾与自称“索赔代理”的王某签订过一份“代理合同”,王某承诺可以帮其向保险公司多索赔两倍理赔金,近60万元。但根据该“合同”,刘大爷需先向对方支付理赔金的30%,作为“代理费”。刘大爷信以为真,于是把所有理赔事宜交给“代理”,并按照其嘱咐,对后续保险公司的任何联系与沟通均置之不理。虽然,王某以刘大爷的名号采用多种“方式”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,企图获得更多赔付。最终,保险公司还是根据调查结果,按照保险合同约定,足额赔付刘大爷18万元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保险公司在案件调查中发现,该案伤残鉴定均存在不合理情况。保险公司多次与王某沟通协商,并晓以利弊,告知其骗保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然而王某通过不断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、举报的方式,向保险公司施压,企图逼迫保险公司多赔付两倍理赔金。经过长久的“拉锯”,保险公司依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,足额赔付18万元。刘大爷在白白支付了高额“代理费”后,历时两年之久方才收到理赔款! 

由于部分消费者不熟悉理赔流程及保险法律法规,在出险后便被不法代理盯上,不法代理通过对自身的虚假宣传,让消费者认为通过他们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多赔偿或利益,从而轻易将个人资料全部交给“代理”,甚至支付高额“代理费”,而消费者不知不觉已经参与到骗保的事件中,最终得不偿失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为避免广大消费者遭遇“代理索赔”诈骗,阳光人寿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:

1.    发生保险事故后,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,并根据理赔指引,办理相关理赔事宜。

2.    委托中介、律师代理索赔时,请务必提供真实索赔资料,否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保险法》等法律规定,此行为涉嫌保险欺诈,将受到法律惩处。

3.牢记三个“切勿”。切勿轻信医院周边蹲点的所谓“索赔代理”或者“律师”;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;切勿因贪小便宜,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