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人寿以案说险之“责任免除”要知晓
分享到:发布时间:2023-10-31 11:21:50 来源:
【案例介绍】
2021年8月,刘女士在网上为女儿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份意外伤害保险,其中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。2021年12月,刘女士的女儿在骑电动车外出时因下雪路滑不慎摔伤面部,磕掉了一颗门牙,遂到当地医院就诊。医生建议镶一颗假牙,出于美观的考虑,同时刘女士觉得女儿有保险,就同意了。治疗结束后,刘女士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工作人员表示其镶牙的1800元费用属于责任免除范围,不能赔付。
刘女士对此结果不满意,认为女儿因为意外摔伤掉的牙齿,既然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,那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全部治疗费用。为此,刘女士多次到保险公司要求全部赔偿,并向上级公司进行了投诉。
【案例分析】
在本案中,刘女士投保的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,已经明确约定了“被保险人进行牙齿修复或整形、屈光矫正、美容或整容手术、变性手术及心理咨询”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虽然刘女士女儿确实因意外事故受伤,但其镶假牙的费用属于牙齿的修复、整形范围,即属于免责范围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决定是没有问题的。
【风险提示】
《保险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保险合同应当包括责任免除条款。责任免除条款,也称免责条款,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保险并不是万能药,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申请赔偿,每一个保险合同都有其可保的范围,也有其不保的内容。作为投保人,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了解责任免除条款,以免发生保险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(来源:阳光保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