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人寿以案说险之重疾险自杀是否会影响理赔?
分享到:发布时间:2023-10-31 11:23:14 来源:
【案例介绍】
2018年3月,潘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,2020年1月,潘女士因自杀身故,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身故理赔。因潘女士自杀是在保单生效2年内的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未能给付身故保险金并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。
【案例分析】
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《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规范》第十二条,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自杀或故意自伤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已交保险费的部分应予退还。但若自杀是由于被保险人在精神异常或有意识障碍的情况下所为,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律依据:
1.《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规范》第十二条规定: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自杀或故意自伤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已交保险费的部分应予退还。
2.《保险法》第九十三条规定: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,不得免除保险人的不正当责任或者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。
3.《合同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合同应当有法律依据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【风险提示】
重疾险免责条款中提到的“自杀”可能会影响理赔,但若自杀是由于被保险人在精神异常或有意识障碍的情况下所为,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。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,了解相关免责条款。(来源:阳光保险)